據尼日利亞《每日信報》12月21日報道,尼原子能委員會(NAEC)總干事20日揭露,尼俄雙方已就在尼建設核電站簽署一份項目開發(fā)協議(PDA)。
總干事在阿布賈舉行的尼俄和平利用核能協定的聯合協調委員會會議上發(fā)言時稱,簽署PDA是繼尼將阿夸伊博姆州的Itu,和科吉州的Geregu作為擬建核電廠場址后的下一步舉措。
早在2015年,NAEC已經與俄Rosatom公司舉行會談,擬花費約200億美元建立四個核電廠,總發(fā)電量480萬千瓦。
總干事表示,在確定包括財務和技術方面的一些細節(jié)后,雙方還將進行進一步商談。
“我們現在所做的主要工作之一就是簽署PDA。該協議將確定雙方主要職責 - 尼方需要什么以及俄方需要什么 - 以確保我們隨后簽署正式合同以建設核電廠。”
NAEC總負責人解釋稱,2012年與俄簽署的三個協議是都是關于和平利用核能協定的協定;建設核電廠和建設一個多用途核反應堆中心,以加強尼核技術教育。
“這是本委員會的第二次會議。有五個技術工作組處理協議的具體細節(jié),它們包括一個關于人力資源開發(fā),核基礎結構,核電廠選址,融資的協議,以及另一個關于立法和監(jiān)管框架的協議。
俄代表團的基里爾·科馬羅夫博士表示,俄準備為尼青年人提供更多的獎學金,以提高他們對和平利用核能的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