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洲理事會和歐洲議會就歐盟電力市場改革方案達成臨時協(xié)議。該協(xié)議現(xiàn)在需要得到這兩家機構的認可和正式通過。歐洲理事會表示,這項改革旨在降低電價對波動的化石燃料價格的依賴,保護消費者不受價格飆升的影響,加快可再生能源、核能的部署,并加強對消費者的保護。
歐盟委員會2023年3月14日通過了關于歐盟電力市場設計改革的建議。然而,數(shù)月來,法國和德國圍繞核能在歐洲氣候行動中所發(fā)揮作用的爭議一直主導著談判。2023年10月,歐洲理事會就歐盟電力市場改革方案已達成協(xié)議,同意將現(xiàn)有核電廠納入改革方案。
根據最新商定的歐盟電力市場改革方案,未來新建的核電廠、風電廠、太陽能電廠、地熱能電廠和無水庫的水電站均可采用簽署差價合約的方式出售電力。差價合約是指政府與電力生產商以商定價格簽訂長期合同:如果市場價格低于商定價,政府將承擔因差價導致的損失;如果價格高于商定價,則盈余歸國家所有。這種方式旨在激勵各國國內的核電、太陽能等清潔電力的生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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