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蘇州機關事務系統(tǒng)首例框架協(xié)議采購項目——“2023年度市級公共機構光伏建設供應商入圍招標項目”順利完成,這也是全市首個采用框架協(xié)議方式采購的合同能源管理項目,標志著蘇州市機關事務管理局以采購領域新探索推進公共機構綠色低碳發(fā)展取得新進展。
建設屋頂分布式光伏是公共機構踐行“雙碳”戰(zhàn)略、發(fā)揮引領作用、推動綠色發(fā)展的重要舉措。由于分布式光伏建設投資回報期較長,目前公共機構普遍采用效益分享型合同能源管理模式開展政府采購,由節(jié)能公司或光伏廠家(乙方)負責投資建設光伏項目,合同期內,公共機構(甲方)按照優(yōu)惠電價向乙方支付光伏發(fā)電的電費,合同期滿后,光伏設備無償轉交甲方。
目前,政府采購共有七種方式,其中前六種政府采購方式均為一階段成交,確定一個中標(成交)供應商??蚣軈f(xié)議采購是《政府采購框架協(xié)議采購方式管理暫行辦法》確立的第七種政府采購方式,分兩個階段成交,確定多個入圍供應商??蚣軈f(xié)議采購主要適用于多頻次、小額度的采購活動。此前,蘇州市已經在審計服務、印刷服務等政府采購中采用了框架協(xié)議采購,但在合同能源管理服務政府采購中未有先例。
2023年度市級公共機構屋頂分布式光伏建設共涉及22家公共機構,項目面廣量大、工期緊張,且各單位可建光伏屋頂資源情況各異。如由各單位自行開展政府采購,不僅程序繁瑣、周期較長,建設標準和技術要求也難以統(tǒng)一,且部分可建光伏容量較小的項目可能會“無人問津”。而如將全部建設項目打包,通過政府采購確定一個中標供應商,則單個廠家的建設能力和供貨周期難以滿足建設需求。另外,2023年市級公共機構分布式光伏項目建設在全市公共機構中具有風向標意義,只產生一家中標供應商,不利于形成充分競爭的市場機制。
為切實解決上述問題,市機關事務管理局認真學習采購政策,深入開展調查研究,決定先行先試,采用封閉式框架協(xié)議采購方式實施2023年度市級公共機構分布式光伏建設。7月,市機關事務管理局作為框架協(xié)議采購征集人,通過公開招標程序,以質量綜合評分法,從5家投標單位中擇優(yōu)確定華能、吳都、協(xié)鑫等3家企業(yè)為第一階段入圍供應商,并簽訂框架協(xié)議,3家入圍供應商分別為央企、地方國企和500強民企,均屬光伏領域知名企業(yè)。為了避免入圍企業(yè)“挑肥揀瘦”,在框架協(xié)議采購第二階段開始前,市機關事務管理局按照可建光伏容量,將22家單位分成3包,每包可建光伏容量均約0.7MW。隨后,通過順序輪候抽簽方式確定第二階段成交供應商,3家入圍供應商均成為成交供應商,22家公共機構作為采購人與成交供應商簽訂《光伏能源管理項目合同》。截至9月底,已有部分公共機構與成交供應商簽訂了最終合同,部分項目將于10月份正式開工。目前,市機關事務管理局形成院外公共機構屋頂光伏建設工作例會機制,每周召開協(xié)調會,及時跟進項目進度,解決遇到的問題,確保按照預定時間節(jié)點完成各項工作。
近年來,為推動全市公共機構屋頂分布式光伏建設提質擴面,市機關事務管理局采取了一系列扎實有力舉措。2022年,聯(lián)合市發(fā)改委印發(fā)《關于加快推進我市公共機構屋頂分布式光伏發(fā)電開發(fā)利用的實施意見》,明確由各級機關事務管理部門負責統(tǒng)籌本地區(qū)公共機構屋頂光伏發(fā)電開發(fā)應用工作,明確全市公共機構屋頂分布式光伏建設目標任務、項目建設實施主體以及實施程序;2022年,蘇州市行政中心率先建成屋頂、連廊和車棚頂分布式光伏電站示范項目,在全市公共機構中發(fā)揮可觀可感的示范樣本作用;今年3月,召開全市公共機構光伏建設推進會,進一步明確年度目標任務和重點工作;5月,委托專業(yè)公司對88家市本級公共機構的可建光伏屋頂資源開展現(xiàn)場勘察,并形成勘察報告和項目設計方案,并將基礎條件較好的22家公共機構列入2023年度屋頂分布式光伏建設單位名單;8月,印發(fā)《關于開展市級公共機構屋頂分布式光伏首批項目建設的通知》,明確市級公共機構屋頂光伏建設范圍和完成時限、建設資金和建設方式。
市機關事務管理局將全面總結框架協(xié)議采購工作經驗,加速推進全市公共機構分布式光伏建設,推動公共機構能源消費結構轉型升級,開創(chuàng)公共機構綠色低碳循環(huán)發(fā)展新局面;并在黨政機關辦公用房維修改造、公務用車定點維修和定點租賃等領域不斷擴大框架協(xié)議采購應用范圍,持續(xù)提升政府采購質效,用政府過“緊日子”換民眾過“好日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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